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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复旦大学学子联名请求"免死"背后的思考

“免死”请愿书背离法律精神

□广西 新闻法眼

复旦大学177名学生为凶手请愿免死的这份请求信,严重背离了法律精神,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

首先,林森浩是蓄谋故意杀人,无端剥夺他人生命,一审判决其死刑是于法有据。其次,林森浩利用所学专业下毒杀人,手段极其残忍而隐蔽,社会影响极端恶劣。再次,在受害人黄洋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林森浩没有及时悔过告知医生是自己致使黄洋中毒,以致受害者未得到及时有针对性的抢救,林森浩主观上放任了受害者死亡的结果。四是法律规定只有取得受害人及亲属谅解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才可减刑,但是此请求信没有征求过受害人父母的意见,请求信发出后,受害者黄洋的父亲明确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而林森浩放任受害人死亡结果不但毫无立功表现,还应该罪加一等。

最为严重的是“免死”请愿书将专业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要求无论是贵贱、贫富、身份、学历、种族等等,只要犯法就应该依法论处。法院一审和二审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独复旦此学子可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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