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松
“还想娶你表妹,你看看,近亲结婚犯法没?”3月20日,一名中年男子指着天峨县实验小学隔壁一楼宣传手抄报上《婚姻法》宣传条例,对身边一直挠头发的儿子说。
而在另一旁,手抄报的作者——今年84岁的林朝沃看到自己的劳动发挥了作用,备感欣慰。
林朝沃原是天峨县实验小学教师,他爱好广泛,读书看报、编唱山歌、吟诗作对,习书法、打门球、下象棋样样喜欢。1990年退休后,他参加了县老体协活动,主动承办宣传墙报,前后做了10年。
林朝沃家位于天峨县实验小学旁的六排镇小河街一楼,是附近几个村镇群众来往县城的必经之路。2000年的一天,他从闲聊中了解到不少人由于读书看报少,对政策与法律了解不多,滋生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他决定在自家门口办家庭墙报,向群众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
2000年5月起,林朝沃开始征订和借阅《广西日报》等报刊,汲取可用素材,一笔一画地记在本子上。14年来,他手写的笔记就有30多本,约30多万字。
林朝沃的老伴爱唱山歌,两人经常一起研讨,把摘抄的材料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老伴说,老林对山歌要求太严了,既要求通俗易懂,又要求对仗押韵。山歌定稿后,林朝沃用毛笔抄写,不定期贴在墙报上。
“2013年,我出了庆祝元旦、三八、五一、七一、国庆节,还有《婚姻法》、《森林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睦邻友好、敬老爱幼、益寿秘道等24期手抄报。”林朝沃扳着手指,如数家珍。
坡结乡一姓李的村民家婆媳不和,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林朝沃编写了婆媳相处歌:“不嫌老树枝丫多,莫怪老人话啰嗦;过河不要丢拐棍,人人都有老年坡。”山歌贴上墙报不久,这对年轻夫妻到县城赶集看了手抄报后深有感触,儿媳觉得对不起老人,决心改掉坏脾气。从此以后,婆媳融洽,老少和睦。
随着出版宣传内容的增多,登门向林朝沃咨询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群众越来越多。林朝沃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给家庭墙报注入新鲜内容。龙滩库区移民黄建民看完墙报后感慨:“您老80多岁了,还办报宣传,真是老有所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