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
买家多表示“只是买来玩玩”
根据邮件发货单上的信息,记者拨通了收件人廖某的电话。廖某解释,不久前,他去尼泊尔游玩时,被精美的军刀所吸引,就购买了几把。因为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请所住宾馆的员工帮着寄回国内。“宾馆的人承诺说刀具可以跨国邮寄,一个月就能寄到了。”听说军刀被海关截获,廖某显得有些懊恼,“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做个纪念品,买来玩玩”。
记者了解到,“买来玩玩”已成为不少购买仿真枪支、管制刀具的收件人最常用的理由。今年2月12日,邕州海关从3个自香港寄往南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均相同、申报品名为“玩具配件”的国际特快专递中查获仿真枪支散件42件,经缉私专业人员组装,拼成一整支仿真手枪。收件人同样称购买仿真手枪只是“买来玩玩”。
“我买的仿真枪散件并不是金属的,而是塑料材质不会伤人。”一名从香港购买了十余件仿真枪支散件的收件人辩称,他购买的只能算“玩具”。
而实际上,这些仿真枪的比例与实际枪支很相仿,并且还配有枪支外壳、弹夹等配件,可以轻松拆卸组装。海关专家表示,这些仿真枪使用塑料子弹,在近处能轻易穿透铝制易拉罐,具有一定杀伤力。
提醒:
邮寄违禁物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发展和跨境交易的便利,国内不少刀具和枪支“发烧友”很容易在境外或互联网上购进刀具和仿真枪。对此,海关关员提醒,刀具及仿真枪支都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邮寄进境的物品,市民不要携带、邮寄此类违禁物出入境。
根据公安部的《仿真枪认定标准》规定,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认定为仿真枪。中国《枪支管理法》对仿真枪有禁止制贩的明确规定。《枪支管理法》规定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此外,2002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曾联合下发通知,禁止以任何形式进口仿真枪,从运输、携带等各个环节来配合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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