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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唐广生

    农村土地制度,历来是改革、发展、安民的基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更是破解当前“三农”难题的重要抓手。

    连日来,政协农业界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农村土地流转一直是热门话题。

    到2013年上半年,广西农村土地承包地流转面积510万亩,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不到20%。在蒋和生委员看来,这还远远不够,“与先进省份相比,差距太大。”“我们贵港市在每个乡镇搞2万亩的土地流转试点,难度很大,存在‘流不出,转不进’难题。”蒋和生的话在讨论会上引起了共鸣。

    庞栋春委员谈到,目前广西土地流转是低水平流转,存在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农户权益缺乏保障,不少地区的转包和出租,大都是邻里和亲戚之间“口头协议”,纠纷不少;公司和农户没有签订统一规范的合同,因为市场原因,“老板亏损逃跑了,政府形象没有了,农民利益损失了。”

    如何规范土地流转,确保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梁雨祥委员认为,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基础工作是搞好确权登记,确保地块、合同、证书、台账四相符,把6个章变成‘一本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农锷委员建议,自治区以一两个市为试点,出台地方性土地流转的法规,做到操作、政策、法规、文本样式等规范有序,同时健全市场机制和保障机制,待出经验后逐步推广,从而有序地推进广西的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不能徘徊不前,也不能操作过急,要搞好区域性规划工作。”庞栋春建言,可以考虑把玉林、贵港、桂林等产粮大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规模经营的农户、企业进行集中生产补贴,搞机械化种植粮食,确保“饭碗装着自己的粮”,守住明天的碗。他进一步建议政府搞好顶层设计,成立相应的机构,由政府牵头,发改、财政、国土、农口相关部门、金融、司法、保险等部门组成。“土地流转事关现代农业的发展,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议各级政府拿出搞城乡清洁工程的干劲来抓好当前的土地流转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去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6700元,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增长11%。委员们在讨论中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广西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胡德才委员说:“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现在管理部门多,资金分散,工作重叠。开的农业会议大多是‘种养会议’,多地反映种养的补贴资金用不出去。目前已不是过去解决温饱的年代,要实现农民增收,必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把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搞好农产品加工流通摆上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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