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9日讯(记者潘晓明)花上两三万元,买一套太阳能电池板,在自家的楼顶天台上搭一个电厂,每天发电,一部分自用,剩下的卖给国家电网,用七八年收回投资。2013年12月下旬,一名桂林市民在自家房顶上安装了一套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自建光伏发电站发电。自治区人大代表林峰表示,自己曾到一些装有光伏发电装置的居民家中实地了解,由此受到了启发。
“目前,国内发电主要还是以火电和水电为主。”林峰代表说,相对而言,火电站运转需要燃烧大量的煤,燃烧中排放的颗粒物会加重空气雾霾现象。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利用水力发电,但遇到枯水期就不能连续稳定发电。广西全年光照条件良好,日照时间较长,非常适合开发光伏发电。如果我区能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将大大减少燃煤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可以将太阳能这种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家庭光伏发电,有利于推广使用新能源、还可以缓解电网用电高峰期供电压力、促进居民增收。
对于鼓励家庭光伏发电,林峰代表希望政府、电力部门、科技部门应加大对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推广扶持力度。谁发电谁受益,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奖励办法。“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家庭自己用自己发的电,多余的可以卖到国家电网去,用户既是发电的享用方,也是发电的售电方。”这样的结果对于居民家庭和电网公司都是双赢。
对于推广家庭光伏用电,林峰认为大有可为。千万不要小看家庭光伏发电,一户居民房顶上发的电也许不是很多,但把千家万户发电产生的电量都汇集起来,那将是不可忽视的。他认为,社会应逐步转变能源消费观,“大家慢慢转变观念学会用新能源、乐意使用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