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工商解释“新消法”: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被骚扰时

消费者如何维权?

问:刚在某楼盘收房,就收到装修公司发来的装修广告;刚买了一辆新车,就接到推销保险的电话……这些都是商家泄露或兜售消费者信息行为惹的祸,消费者如何维权?

答:新消法规定,对收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要经消费者同意,并且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时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工商人员说,新消法已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对于超市、商场等消费场所登记和使用消费者信息时,必须正当、合理,并经过明示,取得本人同意;而对于泄露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欧阳泽明提醒说,在认同商家的一些服务条款之前,要留意对个人信息使用的约定。比如,当成为一些消费场所的会员后,手机时常会接收到会员商场的降价信息、促销活动、产品介绍等短信,不好界定商家是否违法;但是,如果该商场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提供给其他商家使用,或是在终结合同之后消费者仍收到短信,则可认定为骚扰短信,消费者可根据新消法进行维权。

检测举证时

消费者不用 收集证据了吗?

问:新消法中增加的内容包括:“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者不用收集证据了么?

答:“新消法实施后,要经营者承担检测费用。”工商人员说,以往的情况是消费者先垫付检测费用,检测后由责任一方来承担。

欧阳泽明表示,这一规定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更为合理,能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负担。按照法律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商业服务中,消费者大多属于弱势一方,举证能力有限。新消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不能充分证明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欧阳泽明也提醒消费者,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比如消费事实的存在,商品或服务瑕疵的存在,消费者是要提供证据的。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仍是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上一页 
第 [1] [2]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0
0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