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解读与观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第一次被允许进入出版领域,限于对外出版和网络出版。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进入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由只能“进入”放开到可以“控股”。这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国有文化单位的一个大跨越。
在财政投入和继续拨付事业经费的保障下,我区国有文艺院团已经全面完成转企改制,但普遍经营能力弱、规模小,发展过程中遭遇资金瓶颈,企业发展需要资本介入。引入民营资本,文艺院团的运作模式、发展方向将更加市场化,文艺作品的创新动力也将更强。
目前,广西演艺集团已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南宁剧场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及环境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将形成一个以南宁剧场为中心的文化娱乐商圈。
5.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解读与观察:与过去单纯关注重点骨干文化企业不同,全会特别提出要重视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当前,大量的文化企业是小微型的文化企业。一个人、一张桌子、一间房子就可以成立一个文化公司。这几年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一再地降低门槛,演艺、娱乐、网络游戏、动漫等门类,基本上都已经实现了对小微企业的全方位开放,同时在税收上为其减负。目前,各地都在针对小微企业作一系列培育和扶持。但小微企业仍面临着具体困境,一个是缺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个是缺失资金扶持。如何促使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是政策必须要引导的。只有骨干文化企业与中小微文化企业一同发展起来,文化产业领域才能形成良性的文化产业生态。
6.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
解读与观察:全会多处提到,要重视资本要素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资本是市场要素中最为成熟的部分,是健全主体市场的关键,多元化的资本介入和多渠道的资本支撑,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
2004年,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将资本与文化资源完美对接。在资本方面,《印象·刘三姐》创造了一个多元投入、不同形态投入的新模式。既有有形的银行贷款、企业投资,又有文化名人品牌、智慧,甚至是作品的无形资产。
但是类似的例子并不多。国内金融机构和文化产品能够对接的并不是常态。北京、杭州目前都在做尝试。杭州成立了杭州银行文创支行,北京试行无形资产反担保贷款,专门针对文创型企业由于“轻资产、弱担保”导致的融资难题。
7.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解读与观察:文化惠民重在实效。首先是要适应不同地域、年龄、性别群体、文化层次的需要;其次要做到供需对路,不能说群众有需求却无回应,也要防止群众没需求但盲目提供。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8.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解读与观察: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政府和事业单位包办公共文化服务,实际上是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单一、效率低下、活力不足的主因。全会提出引入竞争机制,意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同时,也会倒逼现有的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进一步搞活内部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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