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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捐献变卦风波 准备手术时捐献者被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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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献者被家人带离

    陈宇明身体血小板和白细胞的缺失,让他很容易受感染,体温一度升到43℃,痛苦难耐。兄弟的病情,让陈宇聪和陈宇浩不敢耽搁分秒,他们马不停蹄地来到了位于南宁青秀区金洲路的中华骨髓库广西分库。

    说明事情来龙去脉后,广西分库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接待兄弟俩,表示他们一直在高度关注此事。

    兄弟俩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名捐赠女子来自柳州某乡镇。她本人愿意捐献造血干细胞,但由于她家里人对捐献认识不够深,害怕伤及她的健康。在她注射了两支动员剂(一种药物)后,医生将要从她身上采集造血干细胞时,她的父亲来到了南宁,然后强行将她从医院附近带走。

    广西分库工作人员发现此事后,立即前往她的所在地,联合当地政府做家属思想工作,但他们均未能见到捐献者,动员工作受到家属的阻碍。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兄弟俩想要前往柳州,去说服这名捐献女子。他们这一想法,被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捐献者的身份必须保密,患者及家属不许与捐献者直接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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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献者与患者间存在法律空白

    捐献者反悔,造成患者身体受伤害,有无相关的法律对此进行制约呢?对此,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朱继斌认为,当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与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后,反悔拒捐,这不仅会危及患者的生命,而且也会给患者家属带来巨大的伤害。但从法律层面而言,仅有199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里面对骨髓及干细胞捐赠方面尚没有做出规定,法律相对空白,因此,不能追究反悔捐赠者的法律责任,只能从道德层面予以评判。

    朱继斌律师呼吁国家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从法律平衡的原则考虑,既要保障捐赠人的利益,也要保障受赠人的利益,明确规定捐献者不能中途反悔,以免影响受捐者的生命安全。另外,相关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在对捐献者进行高分辨配型时,应与捐献者签订书面协议。这样,以合同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确认,既是对患者的负责,同时也是给志愿捐献者一个责任上的明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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