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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

柳州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

设立准备金赔付更顺利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梁友)医患纠纷近年来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记者了解到,柳州市10月12日印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从当日起正式施行。这对调解各类医患纠纷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实施细则》,柳州市将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受理和调解医患纠纷;各县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调解员从非在职医务人员、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等中选聘。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还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除负责对市区内发生的医患纠纷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外,还负责对全市重大、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确保当事双方的利益。

    值得关注的,还有两个方面:一是柳州市将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二是设立医患纠纷赔偿准备金,由卫生行政部门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医院按照标准缴纳并固定总额,资金所有权不变,分单位列支。这对调解成功后的赔付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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