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问题的9家环评机构
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但是,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环评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承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业务时,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开展工作,存在项目现状调查不全面、工程分析不清楚、环保措施分析不到位、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不符合程序要求等问题,环评报告书质量问题突出,有的甚至拒不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环评领域工作秩序,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9家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提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这9家环评机构分别是: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其中,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拒不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拒不提交被抽查的环评文件,性质极为恶劣。
自治区环保厅将约谈上述9家环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开展整改的环评机构,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请环保部降低其环评资质等级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在本辖区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外省区环评单位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环评质量日常考核,坚持评估信息及时公开,继续开展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甚至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工作,对违反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规定、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环评机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加大对优秀环评机构的宣传表彰力度,通过市场推动环评机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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