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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安全隐患 广西通报并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附:7家环境违法企业

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环境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促进环境安全隐患和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的解决,保障环境安全,现将近期发现和查处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7家企业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1、崇左市宁明天弘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万吨食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已投入生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致函崇左市人民政府,商请崇左市人民政府督促宁明县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落实相关整治要求和措施。

2、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合众矿产品购销部。该企业电火法生产冰铜渣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此外,其生产原料为含铜、铅的电锌铅泥、铁烟灰等冶炼废渣,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贺州市环保部门将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

3、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据今年3至4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公司车间排口废水汞、镉、铅、砷超标排放。将由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武宣县荣隆废渣再生利用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于2013年6月非法将收集的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贮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对其立案调查。

5、崇左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该项目未经自治区环保厅同意于2009年10月擅自投入运行,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运行后出现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渗漏,未建设垃圾分拣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2012年7月,崇左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使用崇左市城市垃圾填埋场项目,但现场检查发现项目仍然在生产。崇左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8月提出该项目环境问题的整改意见报崇左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6、融安县泗顶镇凌志得三牛眼铅锌矿。该企业铅锌矿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4月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停产多年,至今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7、融安县板桥乾旺铅锌矿。该企业铅锌矿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2007年停产至今,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以上2个项目,在2012年融安县政府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大排查中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今年7月再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发现仍未完成整改。自治区环保厅将对这2个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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