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桂林讯 (记者李新雄 通讯员韦夏妮)9月4日,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东盟中心”)与自治区环保厅在桂林签署《共同推进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框架工作协议》。
协议议定,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环保务实合作。双方签约合作的主要领域和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和提升广西环保国际合作的能力和水平。东盟中心将协助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组建工作,并设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广西办公室。同时就实施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承担与东盟合作具体项目等提供支持。二是共同举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搭建中外政策对话和对外宣传平台。三是推动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基地建设,促进广西环保产业发展。自治区环保厅将依托中国-东盟环保产业合作广西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节能环保会展中心等项目的开发建设,面向东盟各国,开展环保技术研发、产品展示和认证、人员培训和交流、环保商务和贸易等活动。东盟中心在环保技术和产业基地建设中给予技术支持和协助。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和项目合作。双方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农村环境改善跨境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实施国内国外双向人员培训交流项目、协助开发环保技术示范试点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