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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翻船事故:消防班长黄成勇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

危急时刻,眼看战友们就要被河水吞没,水性最好的黄成勇奋力帮助身边的战友脱险,用身体将战友顶出漩涡,自己因体力透支沉入水底,英勇牺牲,年仅29岁。贺州消防供图

广西新闻网贺州8月30日讯(通讯员 陈羽华)笔者30日获悉,贺州“8•27”翻船事故中因救援落水群众而牺牲的消防班长黄成勇,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日前,广西公安厅已签署命令,为黄成勇同志追记一等功。同时,广西消防总队党委追授黄成勇同志为全区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

     黄成勇,男,汉族,大专文化,广西灵川县人,1984年7月出生,2002年12月入伍,2007年6月入党,生前系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八步大队平安中队二班班长兼消防云梯车驾驶员,武警上士警衔。入伍11年来,黄成勇先后参与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各类灾害事故893次,抢救遇险群众200余人。

    2013年8月27日20时03分,贺州市八步区贺江灵峰大桥附近水域一艘小型木船发生翻船事故,2名群众落水,生命危在旦夕。贺州市平安中队6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官兵在岸边搜寻40分钟后,未发现落水人员。

    随后由黄成勇、唐甲清、赵冬铃3名消防官兵和贺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名工作人员、1名随行记者组成的搜救小组乘坐冲锋舟,到河面搜救。救援过程中,由于现场光线较暗,事发水域水情复杂,冲锋舟被急流卷翻,船上6人全部被舟体倒扣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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