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肖建刚
今天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在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呼吁全社会牢固树立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大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既是我们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部署的行动体现,也是贯穿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土地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无论哪朝哪代,土地问题是必须首要解决的头等大事,始终与江山社稷和人民福祉息息相关,与治国安邦、天下兴亡紧密相连。过去几千年的王朝建设、农民起义,到近代太平天国的“耕者有其田”,到我们党的土地革命,都是围绕着土地,围绕人类的基本生存、基础条件来展开的,这是关乎人类安身立命的根基。我国5000多年的文明史,实际上是一部以土地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是一部土地利用的变迁史。一切发展均须立足土地,土地资源是一切发展的保障,又是一切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土地资源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少,类型多样、区域差异显著,难以开发利用和质量不高的土地比例较大。近年来,我国粮食供需形势发生重大转折,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价格涨势明显,不能不说同耕地急剧大量减少有直接关系。粮食安全的警告信号,实际上是耕地资源约束作用无声的诉求。不讲耕地总量限制条件,盲目地大量占用耕地,终将受到惩罚。中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多“田”少,这是今后长时期起作用的一个最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工业化、城镇化无法忽视的一个客观条件。目前我国能够用于开发的面积不到国土面积的3%,今后适宜城镇化和工业化开发的面积不多,人地矛盾将越来越尖锐。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广西的基本区情。与全国相比,广西的土地资源更为稀缺,我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为1.28亩,低于全国1.36亩的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任务十分艰巨。近10年来,我区的建设用地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人口不断增加,土地(耕地)不断减少的趋势将越演越烈,人地矛盾不断尖锐。应该指出的是,以上仅仅是考虑到建设用地的因素,事实上,广西耕地减少的原因还有自然灾害方面,如洪涝损毁、石漠化等,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的话,耕地减少的问题将更加突出。更为重要的是,我区经济总量不大,发展水平低,加快发展始终是头等大事。广西要缩小与全国的发展差距,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要实现富民强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努力保持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并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换言之,要在2020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要在今后8年内保持一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广西速度”,GDP需年均增长12.1%,高于全国5.1个百分点。可以预见,未来几年,我区国土资源保障和保护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分珍惜每一寸土地,进一步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节约集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首先,要大力倡导珍惜资源、敬畏土地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文化理念。国土资源工作是国家基础性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管理、配置、利用、开发,既是基础又是保障,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来说是个基础性的东西,绝对不可以随意去践踏它,随意去破坏它。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之上,矿产资源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海洋是我们未来发展希望之所在。如果不珍惜和保护这些资源,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难以为继。为此,要大力倡导珍惜资源、敬畏土地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文化理念。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资源利用的忧患意识,提高资源保障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意识,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文化的认同感;要通过加强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文化共识,形成我们全民族的共同信仰追求。
其次,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去年底,农业部宣布:2012年中国粮食继续增产,已实现“九连增”,9年中累计增产15885万吨。但与此同时,粮食进口的数量和金额增长惊人。截至11月末,中国2012年累计进口谷物和谷物粉已经达到1352万吨。新增供给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新增需求,这也意味着未来中国粮食对外依存度将逐步上升。2012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因此,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红线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我区着力构建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坚持数质并重保红线。
去年,我区严格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区非农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10055.86公顷,全部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全区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了广西6312万亩耕地红线。继续加大了土地整治工作力度,桂中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完成了建设任务,走在了全国土地整治10个示范省建设的前列,成为全国组织最强、力度最大、进度最快的示范工程。龙州县“小块并大块”整治耕地模式获全国推广。今年,我们还要不断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综合管护并重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计划挂钩,切实增强考核约束力。继续推行申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自治区整村推进、全县推进和龙州县“小块并大块”农民自发开垦等土地整治模式,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等级。积极开展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沿边沿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继续加大漓江流域土地整治力度,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2011年,中央提出了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并非是完全不用土地,而是要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离开土地谈发展或者离开发展谈土地,都是不切实际的。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国土资源是发展之本,节约集约是可持续发展之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建设美丽生态广西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推广多种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模式,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涌现出了很多新亮点,如来宾市标准厂房建设、梧州市结合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北海市大力推进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平果县矿山用地方式改革、平乐县利用工矿废弃地建设工业集中区、容县“工业房地产”和“建新房拆旧房、换地集体”节约集约用地模式等,为我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今后,我区仍然要从强化规划管控入手,完善土地规划和计划管控制度,继续推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突出保障“两区一带”和自治区重大产业园区用地,重点保障五象新区、柳东新区、临桂新区、钦州中马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园区、沧海新区用地,统筹保障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支持全民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微利企业建设。在全区重点布局一批标准厂房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微利企业产业园区,为全民创业、中小企业、微利企业创业提供用地保障。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相互协调衔接,开展自治区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第四,要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要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积极探索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国土资源,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完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查多用”机制。严格落实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制度,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粗放利用、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国土资源利用良好秩序,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土地开发,科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在不断发展和变革的时代,土地利用与管理深刻地维系着国之命脉、民之根本,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质量。珍惜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涉及各行各业,事关每个企业、每个公民,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广泛的社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约集约才有可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为,才有可能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希望全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十分珍惜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把“守土有责、护土尽责”的意识扎根心中,并转化为自觉行动,为推进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