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通知: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

确保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1月14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各项工作,确保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通知指出,自治区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本次“两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的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这是当前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换届纪律的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直接检验全区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和执政能力,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自治区党委就严明换届纪律,做好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切实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各项工作,确保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和自觉维护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在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换届纪律要求的同时,严禁领导干部之间非因工作需要设宴、赴宴,或以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名义请吃、吃请,为自己或他人串联拉票或暗示、打招呼;严禁为拉拢关系、联络“感情”,邀请或结伴旅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等;严禁对换届人事安排进行无根据、不负责任的猜测、议论,甚至制造、传播“小道”消息;严禁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捏造事实,编造谣言,诬告、诋毁、中伤他人;严禁参与其他影响换届风气、干扰换届的各种非组织活动和行为,坚决杜绝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突出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换届纪律的再学习、再教育、再动员活动,使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突出以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四要四不准”的纪律要求,充分运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他们严守换届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纪律要求,自觉参与换届纪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结,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狠刹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过关,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要求抓好换届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换届工作为契机,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和推动广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