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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篇章 助力“广西梦” (6/23)

2013年05月15日 06:36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曾向阳 编辑:韩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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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胡昌苗 “服务千家万户生活,助力广西经济腾飞!”

谱写新篇章 助力“广西梦”
——广西银行业情系广西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 广西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向阳

一、相知相伴

广西银行业与地方经济共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广西银行业牢牢坚持服务广西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深化改革,加快创新,着力强化自身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谐共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银行业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十七大以来,广西共引入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48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进驻,外资银行机构从无到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蓬勃发展,非银行法人机构设立实现零的突破。城乡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在全国首批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12年末,全区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4大类,机构网点5657个,比2007年末增加了375个,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全的银行组织体系基本建成。

(二)对经济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12年末,广西银行业本外币资产总额2.15万亿元,存款余额1.60万亿元,贷款余额1.24万亿元,近5年新增贷款额超过改革开放30年贷款增量总和,新增存贷比为81.1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43个百分点。广西银行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度由2007年的1.97%提升到2012年的4.30%,累计上缴利税277.69亿元,已成为广西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柱产业。

(三)改革转型步伐明显加快。近年来,广西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和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面貌焕然一新,各项监管指标逐步靠近国际良好标准。广西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也明显加快,先后与越南、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国家银行建立了包括边贸结算合作在内的良好合作关系,并通过境外外汇贷款业务支持东盟国家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开始以国际化的视野参与全球金融服务的竞争,迈出了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历史性跨越。

(四)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提高。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和投向不断优化,风险抵补能力持续提高,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连年保持“双降”良好态势。近5年,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减少65%,不良贷款率从9.65%下降到1.18%,贷款损失准备金增长4.99倍。三家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超过12%,拨备覆盖率超过35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2.37%,拨备覆盖率126.33%,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五)产品服务创新日趋活跃。广西银行业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特色和市场需要创新服务和产品,多次在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的全国“十佳”金融创新产品中榜上有名,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借此加快了自身经营战略转型步伐。5年来,广西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增长3.72倍,年均增速达23.69%,中间业务收入率从10.04%提高到11.81%,各家机构走出了差异化、特色化、精品化的品牌道路。

(六)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强化。广西银行业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大力开展绿色信贷服务,助推广西加快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关注国计民生,积极参与扶贫、公益和慈善活动,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领域的信贷投入,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大力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和工会创业贷款发展,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金融服务应对预案,努力加强和改进“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现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连续4年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二、相辅相成

继续为广西经济发展助力添瓦

当前,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历史战略机遇期,面向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以服务和支持广西经济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加快经营转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综合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金融发展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为实现“广西梦”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服务为本,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相融互促的发展模式。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方向,全面提高银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一是增强经济金融良好互动的协调性。自觉主动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等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战略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内嵌到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与激励考核之中,提高对宏观政策与经济周期的研判和适应能力。二是把握好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要求,以绿色、循环、节碳发展为准绳,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圈建设战略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的广阔前景,继续支持符合政策、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大力推进地方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支持广西“十四个”千亿元产业、文化产业、民生工程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城镇化建设,坚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同步推进,积极提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配套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运营的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现代农业建设、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的信贷服务,确保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三是积极打造差别化的品牌优势。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偏好、业务结构和发展现状,正确处理好进步度和健康度的关系,走低资本消耗、低成本运营的发展路子,明确符合自身特点与资源优势的特定市场定位,培育特色品牌,实现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意识。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银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持续发展的源动力,进一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保障性住房、抗灾应对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持续推进改善民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制止不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让利经济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广西银行业金融服务功能和质量。按照培育与防险并举、鼓励与规范并重原则,加快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转型,更好地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持续完善银行业服务体系。按照“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挂钩”和适度竞争、有效覆盖的原则强化准入正向激励,继续加大机构引入和设立力度。鼓励和支持管理良好、创新能力强、产品有特色的中外资银行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丰富金融资源,健全服务层次。进一步优化现有机构网点布局和渠道建设,支持管理能力跟得上的城商行在全区申设分支机构,鼓励引导涉农机构服务下沉,侧重改善乡村、边远和不发达、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继续稳健推进设立村镇银行,5年内成立不少于15家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辖区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各类机构改革转型。利用好国家支持广西发展的金融先行先试政策和良好区域优势,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体制改革和商业银行机制改革,加快经营模式转型,优化存贷款品种、结构和质量,加强利差管理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审慎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加快构建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模式。深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信社转制为农商行。强化有限牌照管理,探索发展功能相对简单、专门服务于市民的社区银行。吸收优质民营企业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是鼓励审慎开展金融创新。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真实需求和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为导向,自主研究开发符合地方产业特色、市场需求、金融消费偏好的业务和产品,尤其是通过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做好城镇化配套金融服务,在支持“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上取得突破。鼓励服务方式创新,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优化银行业务处理和审批管理流程、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延伸金融服务网络、扩大金融辐射半径,努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一站式金融解决方案。

(三)坚持固本强基,进一步强化广西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内生机制。以抓顶层设计为核心,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银行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筑牢内控防线,实现科学稳健发展。一是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明晰“三会一层”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管理架构,完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董事会积极履行诚信义务和看管责任、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和评价职责的体制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制衡机制。二是构建风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逐步理顺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健全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涵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抵制恶性竞争,强化银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的合作,加大对票据、信用证等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规范银行业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有序流动,防止信贷资金进入虚拟经济,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建设。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缩减规模考核权重,将薪酬激励与风险责任挂钩,建立健全以风险抵扣后的资本和资产回报率为核心指标的经济资本约束机制,加强资本管理抑制粗放扩张,切实发挥资本充足率和经济资本在银行业务发展中的防范风险作用。四是大力培养高端金融人才。建立科学的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加大各类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培养一支适应辖区银行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和银行家队伍。

(四)坚持监管引领,进一步激发广西银行业深化改革发展的活力。寓监管于服务是协调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科学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构建监管正向激励机制。树立风险监管的底线思维,有效传导压力,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有效处置化解传统领域风险,前瞻防控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保持合理监管容忍度,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审慎科学、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金融创新,支持法人治理、风险控制良好的机构优先发展,限制内控薄弱、风险管控薄弱的机构盲目扩张。二是激发发展正能量。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监管政策、重视风险管控、尊重市场规律、减少金融干预的良好发展氛围。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建立健全信用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加大金融纠纷案件执行力度,打击金融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落实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地,引导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服务特别是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力度。三是拓展监管服务深度。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投资政策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强化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预警,帮助银行有效识别、应对政策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增进金融监管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厘清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重叠和真空。积极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风险处置多方协调机制,查处和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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