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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力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李耿)5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高院获悉,自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我区法院加大了对全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的力度。目前,全区法院共化解积案301件,化解率为28.08%,执结标的1.83亿元,我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初见成效。

  据了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拖欠债务案件的历史旧账,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积案,党政机关购买办公设备、用品和公务消费拖欠款项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裁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等4类案件将作为下一步清理重点。自治区高院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全区法院2011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要在今年12月31日专项清理工作结束时全部化解。除按时清理完积案外,专项积案清理工作还要努力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信访大幅下降,健全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长效机制和完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保障机制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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