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可参与项目投资
如果拥有科技成果,在创新创业时是否能作为一定比例的资产?据了解,科技人员拥有经自治区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参与转化项目投资,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其作价出资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如比例超过35%,投资方另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执行。在校学生也可以其专利、专有技术、管理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作价金额可达注册资本的35%。
科技人员以成果创办企业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五年免征属于地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此外,对于民营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的,自治区财政给予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奖励100万元,评估优秀的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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