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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关注食品安全:把脉“舌尖上的安全”

广西新闻网特派记者 张若凡 陆月玲

近日的黄浦江死猪事件中,网民调侃上海市民水龙头里流出“排骨汤”;昨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敲响安全用药的警钟……这几日的热点新闻都事关“舌尖上的安全”,也同样是全国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动物防疫

责任人不能“自扫门前雪”

议案、建议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缺少动物养殖者、经营者、研究及诊疗者、有关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主体责任。建议增加他们的主体责任条款。

近日,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成为热点话题,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有媒体报道,该事件中,“漂浮在黄浦江上的死猪耳标显示为嘉兴,但嘉兴方面表示,耳标只能认定猪的出生地,而无法认定就是成长地。”对此,陈保善代表认为,动物防疫中主体责任不明确,很容易导致出现事故后相互推卸责任。

自非典、禽流感发生后,动物防疫问题渐受关注。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5年来,在法律管辖的空白区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今年,由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大学副校长陈保善牵头起草,30多位代表联合签名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议案已经提交大会,其中建议修改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是该议案的首要任务。

同时,议案中还提到“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动物病原体管理、动物疫病防治中的抗生素滥用与残留控制、死亡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边境动物防疫等重要内容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完善法律的制度设计和措施。”此举将可最大限度避免类似死猪、死鱼随处乱丢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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