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少地方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由于受害者得不到及时合理赔偿,引发社会矛盾。自2008年起,我国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但由于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等各方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认识不足,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刘新文委员建议应积极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的财政补贴;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模式。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与环境污染保险责任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出台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
近段时间来,我国一些城市持续遭遇雾霾袭击,严重的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都产生巨大的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磨长英委员认为,鼓励和支持使用新能源,拉动新能源产品消费,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推广使用新能源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不合理,新能源国内消费形不成规模,新能源使用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足等。
磨长英委员建议,在产业消费方面,应出台强制企业使用新能源政策,倒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鼓励各地建立新能源用能示范产业园区。在居民消费方面,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产品融入百姓生活,鼓励居民使用光伏建材、光伏照明、光伏供热、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品。在政府公共消费方面,制定新能源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应强制购买新能源产品。此外,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电网智能改造,解决风力、太阳能、潮汐、地热及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上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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