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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雷锋同年的大新黄必贞老人 几十年如一日学雷锋

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秀隆  通讯员 黄伟林

3月5日是学雷锋日,一位老人像往常一样到大新县城江滨路搬石头砌墙护土。他与雷锋同年出生, 50年如一日学雷锋,义务到机关、企业、学校种树木、修花带、除杂草,种下的树木累计价值30多万元。他就是大新县“十大道德模范”黄必贞。

黄必贞今年72岁,是大新县水泥厂一位普通的退休工人。1963年3月,23岁的黄必贞读着雷锋的感人事迹,热泪盈眶。从那时开始,他就热心公益,爱绿护绿播绿,美化环境。1981年调到县水泥厂工作后,不论寒暑,他都坚持每天下班后为公共场所除草,挖土搬泥填洼。17年里,他义务为厂区绿化1500多平方米,种植树木600多棵。

2000年退休后,黄必贞更闲不住了。他喜欢骑着旧自行车,带上小锄头和修枝剪,到县城街道、中小学校等处走走看看,看到哪里的绿化带需要修剪,就忙起活来。

“他到了学校,一声不吭就修剪绿化带,然后清理完垃圾就离开。”龙门乡一名老师回忆说,“原以为他是学校雇用的园丁,后来才知道他一分钱没要学校的。”

2010年9月,黄必贞成了利江河畔江滨路的“常客”,他清理路上的垃圾,清除草坪中的杂草,在路边种上自己培育的花卉、树木。他用一辆人力车拉水泥砖、石头和泥土共50多车,搬到河边砌起一堵堵砖墙、石墙,或砌成石桌、石凳,既方便了市民又美化了环境。

黄必贞的家里经济并不宽裕。凭他熟练的园艺技术,可以赚到不少钱,但他谢绝了一些个人、单位的高薪聘请,继续当他的“绿色义工”。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50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做好事。黄必贞说:“绿化大新,美化环境,让大家享受,我苦一点累一点也值得。”今年2月,黄必贞被评为大新县“十大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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