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3月5日是“学雷锋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日前民政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我区南宁市、崇左市、灵山县三地成为首批试点地区,三地的城乡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将率先进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今后,试点地区志愿服务记录将和志愿者评选表彰、奖励保障等挂钩。
据共青团广西区委统计,这些年我区志愿者队伍一直在发展壮大,目前,全区党政部门、企业、学校及民间志愿者组织等各系统有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114万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3095个。在有些接受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单位看来,虽然志愿者(组织)很多,但没能形成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南宁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吐槽,每年“学雷锋日”和重阳节等特殊日子时,就会有志愿者扎堆看望老人,一度会因为去的人太多而影响老人及护工的正常生活工作。平时志愿者则比较少,庭院内常常是冷冷清清。
广西财经学院的韦同学是一名极富爱心的志愿者,假期经常和其他志愿者一同前往养老机构开展志愿者服务,不过他也坦诚地告诉记者,如果常态化外出开展志愿服务的话,所需要的时间、财物成本很大。民政部发出的通知里提到,将鼓励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者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志愿服务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怎样区别志愿者是否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呢?通知认为,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予以标识,并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南宁一家社会组织的志愿者卢女士认为,实施志愿者服务登记制度的话,对她这样的志愿者来说不会导致“功利化”,而是一种激励,她会花更多的心思在志愿服务上。
据了解,南宁、崇左、灵山将率先试点这项工作,试点为期两年。目前,自治区和试点地区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将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服务科学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