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
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健全劳资共决、兼顾并重、调高保低、同工同酬、公平公正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加快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今年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5%以上。加强劳动者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有机衔接。
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增长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全区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加强对城镇低保对象、困难职工再就业的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低保对象提供引导帮扶。继续实行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
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和创意机构。力争新增微型企业2.4万户,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在工业设计、动漫游戏等重点领域,建设园区和孵化基地,建成创意机构和中介机构8000家。
促进全民创业和实现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多渠道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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