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老爱幼,老有所为
“邓爷爷,去年我得了系统先进呢!”一天,邓乃清做宣传经过县城某单位时,一位小伙子高兴地向他汇报。
“我看看。”接过鲜红的荣誉证书,邓乃清欣慰地笑了。
原来,10多年前,这名小伙子曾是灵城镇双鹤社区里出名的“坏小孩”,打架斗殴,学业荒废,家人甚为头疼。邓乃清知道后,一次又一次地找他谈心,最终劝说他重回学校读书,后来还考上了大学。
教育下一代,是邓乃清退休后的重要工作之一。上世纪90年代,看到社区内有孩子像小混混一样不读书,甚至有人被抓去劳改,邓乃清十分痛心。从那时起,他在社区成立了“儿童团”,每个季度组织孩子们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和政策学习。因效果突出,连外面的孩子也纷纷跑来加入,“儿童团”最多时有70多人。
为使更多的孩子受到教育,邓乃清想了许多办法。他在离退休老人中组织起一个“五老报告团”,到灵山县城及周边村镇的小学巡回讲课;他自己制作了20多幅党史、法律展版,到各小学巡展……
不仅关心下一代,邓乃清还十分注重丰富老年人的生活。2002年,在上级支持下,邓乃清在双鹤社区开办了灵山县第一所社区老年文体学校。学校开设了拳术、剑术、体操、舞蹈、曲艺等培训班,还成立了“夕阳红”艺术团,常深入村镇社区演出。
农村地区涉老纠纷时有发生,邓乃清悉心钻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摸索纠纷调解的技巧,数十次为受委屈的老人解围。谭礼村彭某、陆某是一对丧偶老人,两人有心结连理,却遭受子女和族人的极力阻挠,扬言如果他俩结婚,就把他们装进猪笼丢入河里。邓乃清知道后,带领老年人协会的成员先后9次到村里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登门做老人子女的思想工作。最终,两位老人的子女和族人改变态度,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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