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遍全县的“普法员”
每天上午8时许,当街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邓乃清也会像上班一样出门。他的“座驾”是一辆三轮车,车上装有一套音响,但不是为了听歌听戏,而是为了做法律宣传。邓乃清的车上放着100多张光碟,其中有《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有防震减灾、艾滋病防治等公共常识。每天他走到哪里,法律宣传的喇叭便响到哪里。
“这些光碟都是我从各机关单位要来的。”邓乃清说,在过去的工作中,他曾遇到一些群众由于对政策和法律不理解,给工作推进带来不少困难的情况。于是他就自费购买了脚踏三轮车、扩音器和话筒,主动跟部门联系要资料,深入大街小巷宣讲政策和法律。
2011年底,邓乃清了解到灵城镇棠梨村的群众对新农合政策不了解,缴费积极性不高,他主动请求参加宣传发动工作。他蹬着三轮车在村屯间转了5天,走进每一个农户家帮群众算“明白账”。经他努力之后,全村群众踊跃参保,进度跃居全镇前列。
20多年来,邓乃清的足迹已经踏遍了灵山县八成以上的乡村,仅三轮车就蹬坏了3辆。去年春节,灵山县委书记潘雪红上门慰问,见他踩人力三轮车着实辛苦,特批为他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邓乃清普法不单靠喇叭。他在镇里的离退休协会、老年人文体协会等组织担任负责人,“麾下”聚集了各式各样的老年文艺人才,他们把法律常识编成快板、小品、知识问答等丰富多样的文艺节目,深入社区村屯演出。因效果突出,老年人协会常常获得额外的奖励,“公安局奖了些经费,政法委送了套音响,地震局送了电瓶,计生局送了扩音器……”
2010年和2011年,邓乃清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普法先进个人。
上一页 下一页 |
第 [1] [2] [3] [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