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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第二批特聘专家公告 (2) |
2012年06月13日 17: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吴婷婷 |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具有相当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工程技术项目,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研一线工作; (五)特聘专家每轮聘期3年。从设岗单位内部选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设岗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5个月; (六)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计划,参与全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咨询服务; (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 (四)加强本岗位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带动设岗单位人才梯队建设;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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