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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学毕业生基层就业有优惠 基层医疗再添活力

基层服务期间:生活有保障 业务有提升

1、生活福利。列入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的医学院校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国家或自治区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一是每年1.56万元(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二是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三是参照当地收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其中由自治区财政缴纳部分约500元;四是服务县(市、区)或服务单位提供的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岗位津贴;五是与正式聘用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六是解决住宿;七是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聘用人员同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2、业务培训。一是指定带教医师。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生到岗后,定期选派到县级医院学习实践,并指派经验丰富的优秀医师带教和专门指导。二是优先安排参加卫生厅组织的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项目。三是每年安排参加1-2次自治区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两年服务期满后,将组织表现特别优秀者参加短期出国培训。

3、执业资格考试待遇。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本科生在医疗机构服务一年后,由服务县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县级卫生主管部门主动为其提供免费辅导帮助。

4、户口和人事档案的灵活管理。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期间,户口及人事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在毕业高校或转至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服务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户口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户口托管等人事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留下”+“流动”  双重机制强化后续培养

基层服务期满后,医学毕业生该何去何从?又有那些政策保障呢?“留下”+“流动”的双重机制,解决了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所谓“留下”,是指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乡镇卫生院工作。其相关待遇有:
一是用编。参加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支医两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可直接纳入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不用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之前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二是学费代偿。在我区28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服务满3年(含“三支一扶”支医服务期2年)的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可由自治区财政代偿学费(按每学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计算)。

三是转正定职,工资高定。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三支一扶”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含乡)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中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其中,到一类区的区直、市直、县直事业单位及县城所在地乡镇事业单位的薪级工资高定1级,一类区其他乡镇高定2级;到二类区的薪级工资高定2级。

四是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双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对于“个别边远乡镇或确实不具备计算机运用条件的乡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批可以给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

五是可根据需要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49个国家贫困县的县级卫生机构,将留出5%—10%的编制控制数,其他非贫困县的县级卫生机构,将留出2%—3%的编制控制数,专门面向服务基层期满、表现优秀的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招录。在同等条件下,服务期满留在乡镇卫生院继续工作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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