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31日讯(记者谢琳琳)5月31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之后,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涉及60周岁以上老人32.09万人,16-59岁的参保群体362万人,地方财政将支付2.46亿元,为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现制度全覆盖“买单”。据悉,广西是全国16个率先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省区之一,我区已全面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标志着我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县(市、区)66个,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61%,制度覆盖16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人员71.25万人。截至2012年4月,全区有20.13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19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55元养老金。
2012年5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决定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 ,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全覆盖,将还未开展试点工作的43个县(市、区)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在新闻发布会上,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算了“一笔帐”,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广西有32.09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要筹集1.06亿资金;16-59岁的参保群体362万人,按照70%的参保率计算,假如这些参保人选择了每年200元的缴费档次,地方财政要支付1.4亿元的补贴。为了让城镇居民早日享受到社保优惠政策,广西财政要筹集2.46亿元的资金,为比国家规定提前半年实现制度全覆盖“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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