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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益律师不求任何回报默默服务弱势群体11年

广西新闻网记者 雷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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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律师袍,他在法庭上为弱势群体辩护,至今已接了近20个法律援助的案子;换上便装,他在残疾孩子家长的身边,义务为家长提供法律咨询,为他们维权。他叫梁军,一名执业律师。当了11年的律师,他都在默默地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回报。

从理学学士跨界成为律师

22年前,梁军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在深圳一所高校任教,前途一片大好。1995年,儿子的降生,更让梁军感到喜悦,可是儿子却患上了自闭症。

为了营造更好的康复条件,让亲情乡情给儿子带来支撑,梁军一家三口把深圳的新房卖了,回到南宁定居,夫妇俩进入南宁一所高校任教。

医生说,儿子的病很难治,可能终身需要有人监护。梁军的妻子全身投入训练儿子,帮助儿子康复。作为丈夫,除全力支持妻子外,梁军还要想法多赚点钱,将来留给儿子作为生活费。

“看到儿子的病情没有好转,一到深夜,妻子就躲在我的臂弯里痛哭时,我的心像被针扎一样,我想起医生的话,就下定决心要参加律师考试,当一名律师,多挣钱给儿子治病。”梁军每天夜晚都在苦读。2000年,他通过了律师考试,并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倾尽全力办好每一件法援案件

按规定,每年每家律师事务所都要承接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但在案子较多时,部分律师不太愿意接手法援案件,但梁军却主动接手此类案件,并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务。

粟某某因犯抢劫罪,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粟某某不服,上诉到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并指派梁军提供法律援助。梁军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分析了案情,走访了证人,并咨询了心理学家,提出“上诉人犯罪时未满18岁,不能适用死刑”的辩护意见。高院经过认真调查发现,粟某某犯罪时确实未满18岁,作出了撤销柳州市中院的判决,改判粟某某无期徒刑。

4月18日,记者在梁军的办公室采访时,发现桌面上放着一件法援案件资料,他将要到北流为一名杀人嫌疑犯进行辩护。他对记者说:“在众人看来,他是罪大恶极的,但在我看来,他有辩护的权利。我受指派为他们辩护,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是社会的良知所在。”

为残疾孩子的家长提供法律咨询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梁军先后办理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等诉讼案件300多件。他曾担任20多家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很繁忙。但是,只要有残疾孩子的家长打电话来或是上门来咨询,他都会悉心地倾听、热情地接待。前段时间,一位残疾孩子的家长发生了车祸,梁军知道后立即帮助家长处理赔偿问题。市民李女士一岁多的女儿患了怪病,不会笑不能走,梁军和妻子为其女儿捐了几千元。

梁军说:“我儿子成长的路上,得到无数朋友的帮助,我要用法律知识回报社会。”正是有着这颗无私的心,他经常辅导法律爱好者考律师,还热心带实习大学生和实习律师。

刚刚考取律师资格证的吴玮正在跟着梁军实习,他说:“我是从其他行业转来做律师的,跟着梁律师学习大半年,感觉梁律师特别关照我们,悉心传授知识、毫不保留。”

梁军没有因为儿子的残疾而怨天尤人,他反而更爱儿子、妻子,更关照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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