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梁洪)2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63名涉案人员在案发前、初查、侦查阶段外逃;截至今年1月25日,共成功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2人,占全区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2.6%。这标志着我区检察机关“清网追逃”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去年9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自治区检察院迅速研究部署全区开展“清网追逃”专项工作;把在逃人员较多的北海、南宁、玉林、来宾、柳州、桂林、梧州、钦州等8个市的检察院列为重点工作单位。
玉林、北海、南宁等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形成追逃工作的合力,全方位加强布控工作;以“因案施策,抓劝结合”的工作方式,着重展开对在逃人员及其家属的规劝自首工作。各级检察机关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全区追逃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全区检察机关成功追回的犯罪嫌疑人中,有73人投案自首、29人被抓获归案,涉案金额达5200多万元,在逃时间达到10年以上有21人,犯罪金额百万元以上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