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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严格把关低保申请 家庭寄养失依儿童

广西新闻网记者 赵超

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来自社会各界的自治区政协委员提交了近200件提案,其中部分委员将关注的目光投放到了弱势群体身上。对残疾人就业、失依儿童等,他们有什么好的建议?

严格审批农村低保申请

近几年,低保等国家惠民政策的受益人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如何确保低保金真正发放到困难人群手中?自治区政协委员凌榜雄就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批农村低保申请。

根据在下乡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凌榜雄认为目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低保工作透明度不高。名单不公开,领取金额不公开,人数不公开,什么条件符合低保条件,应领取多少,人们感觉不明白。有些群众反映,个别有私家车的村民也可以领低保金,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反而享受不到低保政策。

二是低保惠及的范围过窄,未能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低保金低,物价上涨太快太高,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减弱,不能缓解实际困难,难以保障最低生活质量。

为此,他建议,对申请低保的村民应实行“一听证二调查三张榜公布”,即由乡镇、街道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对低保申请对象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和向群众进行调查等。

失依儿童家庭寄养

在今年的两会上,民革广西区委提交提案,建议对失依儿童实行家庭寄养。

该提案将孤儿、弃儿或因故父母没法照顾的儿童称为“失依儿童”,即失去依靠的儿童。

据分析,目前我区失依儿童寄养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福利院的许多儿童没有得到家庭的寄养。如当前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共有在院接受院舍教养的儿童500人左右,还有将近1/3的儿童可以接受家庭寄养,但却无人认养。

民革广西区委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寄养的宣传力度。自治区和各市县民政局、慈善基金会等应联合开展“让失依儿童回归家庭”的慈善活动,宣传“政府出资、社会支持、家庭寄养、统一监护”的政策,根据失依儿童的特点,以较为优厚的条件公开招聘和遴选养父养母,帮助失依儿童找到良好的寄养家庭。

同时,构建失依儿童家庭寄养的管理体系,力争让每个失依儿童都得到救助。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成立专门的家庭寄养指导中心负责专业和技术指导,对寄养家庭成员进行有关孤残儿童的生理、心理、康复和教育方面的知识培训等。

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

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显著标志之一,而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首要问题是特殊教育中的职业教育问题。为此,民进广西区委提交提案,建议广西建立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

据调查,目前,广西残疾人总数为373万人,其中15~59岁劳动力年龄的残疾人口数为118万人,在业率仅约50%,城镇劳动力年龄的残疾人在业率更低,只有约20%。目前广西58所特殊教育学校中,高中(职高)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仅有两所,极大限制了残疾人学习劳动技能。

因此,该提案建议,出台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的有关政策,建立由教育、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参加的特殊职业教育常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的经费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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