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李 贤
我区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家长更好地了解今年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日前,本报记者就今年征兵的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主任、广西军区副参谋长狄勤良大校。
问:我区今冬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今冬征兵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为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11月16日至30日是体检、政审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为复查、定兵阶段,12月6日至12月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工作总结阶段。各地的安排可能有些局部调整。
问:与往年相比,今冬征兵工作有什么新特点?
答:一是强调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作为征集的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今年确定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二是进一步面向全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遴选。三是出台了优惠激励政策。从今年开始,对大学生士兵,三本以上的可以择优提干,大专毕业的可以考学进行学历升级,在校入伍的可以正常考学,符合保送条件的可以优先选拔。此外,从今年11月起,国家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出调整,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结合以及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
问:今冬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答: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女大学生可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文化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边境一线乡镇、少数民族自治乡等地区,征集乡镇非农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到2012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问:今冬征兵体检和政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体格检查主要包括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外科、内科、胸部X线检查、肝功能、艾滋病、毒品吸食、心理检测、心电图、B超等。政审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问:今年征兵对身高体重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男兵身高仍要求在162厘米以上,女兵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比去年降低了2厘米。
对特勤人员和条件兵的身高,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坦克兵身高,要求在162-178厘米之间。潜水员身高,要求在168-185厘米之间。特种部队条件兵和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身高,要求在170厘米以上。
对体重的要求是:男兵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兵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问:现在当兵体检为什么要做心理检测?
答:心理检测是从2004年开始,在征兵体检中增加的项目。组织征兵心理检测,主要是为了提高兵员整体素质,是对应征青年的心理情况,特别是适应部队这个特殊环境的心理能力进行测试。心理测试不是诊病,请大家理性对待检测结果。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应携带哪些证件,征兵工作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答: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预征对象通知书等证件。征兵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基层推荐、身体检查、政治审查、学历审查、身体复查、审批定兵、交接运输等程序进行。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国家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
问:我区如何防止和克服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答:继续完善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对上站体检青年名单、“双合格”青年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和批准入伍新兵名单,实行“四张榜”。对征接政策规定、征兵程序方法、征兵监督渠道,实行“三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的举报电话,为0771-2895451、2895454。
对有关征兵政策规定不明确的,可向各市征兵办咨询,也可向自治区征兵办咨询。自治区征兵办的咨询电话是:0771-2895451、289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