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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改再"破题" 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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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改革——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疗机构领导职务”

关键词:法人治理 监管机制 医药费用控制

【法人治理】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强化管理责任,健全人员聘用和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制定院长任职条件,探索公开招聘院长,在任用或招聘中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完善院长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

【监管机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对县城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与监管职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疗卫生机构领导职务。

加强县级医院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医务人员考核档案,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落实手术分级制度。开展县级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

【医药费用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保障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县级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药品费用增长率等监管控制目标,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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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

“优先聘用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生”

关键词:人才培养 规范行为 开展便民服务

【人才培养】鼓励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县级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3名骨干医生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鼓励和引导大城市医院在职或退休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到县级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积极培养县域学科带头人,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人才比例。

进入县级医院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优先聘用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生。

【规范行为】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有条件的县可成立医疗诊断中心,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结果与诊断符合率要达到70%。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

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满足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电子处方、预约诊疗、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财务管理、药房管理、医保结算、医学远程教育和会诊等功能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便民服务】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

提升威胁农村居民大病的服务保障和费用统筹能力,率先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两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逐步扩大县级医院临床路径试点范围,扩大病种,细化内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要服务于支付方式改革。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要达到5个以上,其中至少包括骨关节植入治疗的1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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