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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构建全民医保纪实:为更多民众撑起"生命绿荫"

广西新闻网记者 覃海明

截至今年7月1日,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发展到2.18万家,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56.3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3.25万人、参保居民93.07万人,全市参保率已经超过90%。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建立,首府市民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两不靠”有靠了

“幸亏有了医疗保险,否则所有医药费用都要自己负担。”家住南铁北二区的朱阿姨感慨地说。不久前,她的儿子阿龙因患急病住院,医药费花了1.3万多元。由于阿龙参加了南宁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得以报销9086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朱阿姨告诉记者,她家经济困难,属于低保户,为此政府全额补助了她的医保费,儿子阿龙参加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刚上初中的孙女也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家人都得到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撑起“生命绿荫”的保护。

社区“一老一小”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专技校学生)、低保居民、残疾居民、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固定收入人员等群体,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也不具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资格,被称为医保“两不靠”人员。记者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07年底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该市充分发扬“勇于开拓、敢做善成”精神,创新工作方法,制定了政府自筹资金拿大头、居民个人出小头,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将各种类型的“两不靠”人员先后纳入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2009年,该市在全区率先施行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让驻邕高校10多万大学生享受到住院、门诊大病及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待遇。2010年,该市通过各级财政补助和医保基金调剂等筹资手段,将1.68万名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为他们实现了“病有所医,病有所保”。

“金卡银卡不如医保卡,千保万保不如有医保”。有了医保,老百姓看病就医卸下了“心头石”。与此同时,该市以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为契机,于2010年11月建成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在市本级经办机构与6个县经办机构、34个街道(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点、市县180家定点医疗机构、334家定点零售药店之间全面实现了信息即时传输,建立了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医保信息即时查询、门诊大病网络申报、特检特治项目网络审批、医保费用远程监控等服务平台,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市县就医购药“一卡通”。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在市区或6县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在任何一家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购药,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医保

8月19日9时,福建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按照预约,上门为72岁的居民冯大爷提供医疗服务。冯大爷患有支气管炎等慢性病,儿女又在外地工作,以前身体不适时,必须跑老远到二、三级医院看病取药。但自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起来后,他在家门口就可得到治疗,社区医生还主动到他家里提供服务。冯大爷开心地说:“如今我再也不用为看病担心了!”

“前几年整个良庆区很少看到有能刷医保卡的药店,遇上头疼脑热、发烧感冒的小毛病,还要坐车到其他城区的医保药店买药。现在,单位旁边、小区旁边都有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零售药店,非常方便。”在良庆区一家合资企业工作的汪先生对记者说。

按照“多方参与、共同保障、窗口前移、服务到点”原则,南宁市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在推动“全民医保”的同时,加快推进“便民医保”建设,将医保服务不断前移,实现了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从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延伸的突破,定点服务网点的触角深入大街小巷。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有304家,包括市本级191家、6县113家;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372家,包括市本级210家、6县162家。

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定点服务机构都有专人专岗负责医保工作,大医院设有医保科,小医院和药店设有医保联系人,都建立起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

目前,该市已实行市县政策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和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全民医保”大树茁壮成长,将为更多的民众撑起覆盖更宽广的“生命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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