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柳州市调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 谢永辉 通讯员 书春玲)近日,柳州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并且不低于5万元。

  今年2月,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文件要求确保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最近,经柳州市政府同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并且不低于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即统筹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达到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计算机予以自动结算,参保人员不需办理任何手续。此前,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人当年度缴费基数的4倍。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