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董文锋
9月1日,国务院医改办宣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广西从2010年2月28日开始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工作,到今年5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覆盖全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前,这些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也正逐步推开,拉开了医药卫生体制深层次变革的序幕。
同时,这也意味着,老百姓基层看病负担切实减轻,用药更加趋于合理,药价不再那么虚高。
而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广西建立,消除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的旧机制,原来建立在以药养医机制上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等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才得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一步。
虚高药价是怎么降低的
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际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防止抗药性产生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该项制度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已在156个国家实施,保障人人都可获得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剂型适宜的基本药物。
我国遴选了307种基层版本的基本药物进入目录,并实施零差率销售,即按进货价销售,减去了政策允许的15%的加成,并且各省可按照需要增补基本药物。
根据广西疾病谱、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和药品企业生产情况,我区组织相关专家,遴选增补了196种基本药物及新增药品剂型35种。“从目前增补的目录来看,基本药物已经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卢德成告诉记者。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也促动了药品流通领域的变革。
在药品采购环节,我区于2010年1月首次启动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药品中,有275种产品中标,中标品规4255个,中标价比国家指导价平均降幅达36%。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优势就是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据统计,我区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平均降幅16.8%,按照2010年3月1日到2011年3月1日采购总金额2.385亿元计算,共节约采购金额2766万元。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今年7月,全区基本药物已开始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
“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使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采购和销售,为政府监督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卢德成告诉记者,各基层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的购销活动必须在采购平台上“阳光操作”,使药品采购切实做到招标公开、价格公开、采购公开和使用公开。
目前,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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