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网站 加快创新发展
广西网络媒体联合发出“争创文明网站”倡议
互联网是公众精神文化活动的重要空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符合我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顺应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广西网络媒体坚决拥护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并向区内网站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依法办网、守法经营,严格规范网站建设与管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不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二、完善内部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培育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风气。
三、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建立健全有害信息的发现、监督和处置机制,遵守信息发布和新闻传播有关法规,确保网上信息安全流动,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四、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坚决清理淫秽色情及庸俗、低俗、媚俗等信息,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引领网络道德风尚,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康的网上空间。
五、增强网上舆论鉴别能力,坚决抵制非法网络公关等现象,拒绝为恶意炒作、操控舆论等非法谋利行为提供便利与平台,自觉维护网络舆论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杜绝虚假信息,保护公民隐私等合法权益,增强网络媒体公信力,为网民建立真实、可信、可靠的互联网使用环境。
七、强化行业自律,恪守行业规范,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内容不链接、不发送、不登载,抵制一切有悖于网络文明、有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八、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网站举报渠道,对各方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反馈,以理性开放的心态对待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九、开展网络文明实践活动,努力创作积极向上、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引导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作贡献。
十、全面提高网站文明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社会能力,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塑造良好文明形象,并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网民参与,推动“文明网站”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0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