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近日,自治区财政共计下达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99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72亿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占2011年自治区应筹资金额6.96亿元的68%。
2011年,全区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年人均120元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同时,将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年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切实提高了参保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