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6月24日,自治区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情况。从5月份开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覆盖全区所有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启动。据统计,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广西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16.81%。
三大亮点
新一轮采购实现全覆盖
基本药物制度落户广西是在2010年3月。当时,全区423家乡镇卫生院和107个社区医院成为第一批试点机构,卫生部门同时启动了我区首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药品中,有275种产品中标,中标品规4255个,中标价比国家指导价平均降幅达36%。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307种基本药物在这些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根据广西疾病谱、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和药品企业生产情况,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相关专家,遴选增补了196种基本药物及新增药品剂型35种。
今后,所有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招标采用“双信封”制
据介绍,新一轮招标采购实行“双信封”制,企业同时投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技术标以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不良记录、电子监管等为依据,淘汰部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以保证药品质量;商务标则以价格为依据,最低价中标。制定“双信封”的投标方式是为了保证中标的基本药物达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目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一个优势是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今年3~4月,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做过一项统计,在首批参与集中采购的试点医疗机构中,跟原先的实际采购价相比,基本药物中标价平均降幅达16.81%,节约采购金额2766万元。
新目录考虑儿童用药需要
新一轮采购工作的另一个亮点是在制定招标采购目录时,考虑到了儿童用药的需要。据介绍,原有的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合儿童使用的品种较少。在一年多的实施过程中,许多基层医生也反映存在儿童用药不足的情况。因此卫生部门在制定新一轮采购目录时,兼顾了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
此外,对采购过程中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的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相关企业将被列入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广西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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