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首页要闻 > 正文

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 (51)

2011年05月18日 07:03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编辑:黄伟

  第十八章 实现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

  本规划经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地方性法律效力。必须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实施规划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正确引导社会资源。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规划意图保持一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价格等政策措施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革命老区、大石山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

  ——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和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要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改革规划体制,加快规划立法,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市县规划与本规划的协调,尤其是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年度计划主要分解落实本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规划实施进展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页
(支持“←、→”键翻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