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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 (33)

2011年05月18日 07:03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编辑:黄伟

  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节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成城乡学前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用地。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新建一批地区性职教示范基地和综合实训基地,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办好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度重视民族教育,改善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学条件,建立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壮语文教育。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到2015年,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巩固率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8%。

  第二节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边境、民族地区以及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覆盖各阶段教育的资助体系,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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