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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第一批八桂学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在广西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设立第一批31个八桂学者岗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领军人才。

一、选聘岗位

序号 设岗单位     八桂学者岗位名称   类 别

1 广西大学     应用生物技术    自然科学类

2 广西大学     城乡建设与工程安全   自然科学类

3 广西师范大学    药物化学     自然科学类

4 广西师范大学    多源数据处理与安全   自然科学类

5 广西医科大学    转化医学     自然科学类

6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自然科学类

7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材料学     自然科学类

8 桂林理工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自然科学类

9 桂林理工大学    岩土工程     自然科学类

10 广西民族大学    混杂计算与集成电路设计分析 自然科学类

11 广西中医学院    中药创新理论与药效研究  自然科学类

12 广西科学院    分子酶工程    自然科学类

13 广西农业科学院    甘蔗种质创新利用   自然科学类

14 广西农业科学院    水稻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 自然科学类

15 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自然科学类

16 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   松树资源培育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 自然科学类

17 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   亚热带蚕业技术研究   自然科学类

18 广西药用植物园    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  自然科学类

19 广西水产研究所    罗非鱼种质创新及选育  自然科学类

20 广西果蔬研究所    一年两收葡萄栽培技术研究 自然科学类

21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选矿技术   自然科学类

2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压工程机械液压元件开发和系统研究 自然科学类

23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微小型汽车平台开发   自然科学类

24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智能电网与柔性输电工程  自然科学类

25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药天然药物创新研究与开发 自然科学类

26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研发  自然科学类

27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锰系新材料    自然科学类

28 广西大学     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  人文社科类

29 广西师范大学    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研究  人文社科类

30 广西艺术学院    漓江画派创新研究   人文社科类

31 广西民族大学    中国与东南亚关系研究  人文社科类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八桂学者每轮聘期5年。全职应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应聘的,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

(六)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为全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推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带领科研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本行业、本领域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负责所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带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梯队建设;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支持方式

(一)每个八桂学者岗位配备4-6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组成科研创新团队;

(二)自治区财政在八桂学者聘期内,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给予非全职八桂学者每月1.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每年给予每位八桂学者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八桂学者根据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自主分配;每年为每位八桂学者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三)自治区财政对从区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

(四)设岗单位在八桂学者聘期内,为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的配套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万元;

(五)在聘期内,全职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享受设岗单位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非全职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其他有关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商八桂学者确定;

(六)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支持方式。

五、选聘程序

(一)拟应聘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设岗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呈报自治区主办厅局;

(三)自治区主办厅局组织评审,提出拟聘意见;

(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设岗单位与受聘专家学者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

(一)各设岗单位的选聘公告,以及补充选聘条件、特殊岗位职责、其他支持方式等,可登陆设岗单位网站查询,或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咨询。

(二)各设岗单位接受海内外专家学者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71-12380-1,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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