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在广西有关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一批32个特聘专家岗位,现面向区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一、选聘岗位
序号 | 设岗单位 | 特聘专家岗位名称 | 类别 |
1 | 广西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铝冶炼节能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2 |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 | 铟基光伏电池新材料 | 自然科学类 |
3 | 广西南南铝加工 有限公司 | 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铝合金材料与加工 | 自然科学类 |
4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 大型装载机研发 | 自然科学类 |
5 | 柳州五菱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研发 | 自然科学类 |
6 |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 有限公司 | 小排量汽油机研发 | 自然科学类 |
7 |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 预应力结构锚固技术 | 自然科学类 |
8 |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 有限公司 | 高新精细化工产品研发 | 自然科学类 |
9 | 桂林微邦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 蛋白质高效表达工程 | 自然科学类 |
10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 | 自然科学类 |
11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 | 发动机清洁燃烧技术 | 自然科学类 |
12 |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 | 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 | 自然科学类 |
13 |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 附属医院 | 中西医结合肝病防治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14 | 广西肿瘤防治研究所 | 广西常见肿瘤防治 | 自然科学类 |
15 | 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 | 微创手术 | 自然科学类 |
16 |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 | 壮医药理论与临床技法 | 自然科学类 |
17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广西道路材料与结构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18 | 广西农业科学院 |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 | 自然科学类 |
19 | 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 | 桉树优质资源与产业技术创新 | 自然科学类 |
20 | 广西水牛研究所 | 水牛种质资源创新及应用 | 自然科学类 |
21 | 广西兽医研究所 | 预防兽医学 | 自然科学类 |
22 | 广西亚热带作物 研究所 | 木薯育种与栽培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23 | 中国科学院环江喀斯特农业生态试验站 | 桂西喀斯特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 | 自然科学类 |
24 | 广西大学 | 高能天体物理 | 自然科学类 |
25 | 广西大学 | 作物学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26 | 广西医科大学 | 现代创伤与组织修复 | 自然科学类 |
27 | 广西医科大学 | 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 | 自然科学类 |
28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机械电子工程 | 自然科学类 |
29 | 桂林理工大学 | 有色金属功能材料 | 自然科学类 |
30 | 广西社会科学院 | 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研究 | 人文社科类 |
31 | 广西师范大学 | 桂学研究 | 人文社科类 |
32 | 广西民族大学 |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 | 人文社科类 |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具有相当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工程技术项目,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研一线工作;
(五)特聘专家每轮聘期3年。从设岗单位内部选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设岗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5个月;
(六)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计划,参与全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咨询服务;
(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
(四)加强本岗位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带动设岗单位人才梯队建设;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支持方式
(一)每个特聘专家岗位配备5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组成科研团队;
(二)自治区财政在特聘专家聘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三)设岗单位在特聘专家聘期内,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
(四)特聘专家享受设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其他有关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商特聘专家确定;
(五)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支持方式。
五、选聘程序
(一)拟应聘的区内外专家学者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设岗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呈报自治区主办厅局;
(三)自治区主办厅局组织评审,提出拟聘意见;
(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设岗单位与受聘专家学者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
(一)各设岗单位的选聘公告,以及补充选聘条件、特殊岗位职责、其他支持方式等,可登陆各设岗单位网站查询,或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咨询。
(二)各设岗单位接受区内外专家学者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71—12380—1,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