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期5年,原则上不超60岁
八桂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每轮聘期为5年。全职应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应聘的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除此之外,还对专业、经历、技能与能力等方面设定了相关条件。比如,要求选聘对象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等。
特聘专家每轮聘期3年,从单位内部选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5个月。
据介绍,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需要履行的岗位职责包括:要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为全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为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带领科研创新团队赶超不同层级的先进水平,提升在不同层面的地位和影响力等。
动态管理,设计退出机制
如何确保受聘人才能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成果?
据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杨伟嘉介绍,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实行的是合同管理。设岗单位将分别与受聘专家签订合同,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学术梯队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核优秀的专家学者,鼓励设岗单位给予奖励,并在下轮申报时优先续聘;对考核不称职的,及时提出整改,敦促改进工作;对确实不合格的,设计了设岗单位、受聘人员正常退出机制,严格遵章执行,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后,解除聘任合同,停发岗位津贴和科研经费等。
温馨提示
首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63个具体岗位请点击南国早报网(http://www.ngzb.com.cn/read-htm-tid-34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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