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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事迹 (10)

2011年04月21日 19: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黄静文

杨海英主要事迹

杨海英,女,1969年2月生,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桂龙社区居民。

现年40岁的她,由于长年劳累,容颜变得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黝黑的皮肤,微黄的头发,矮小的身材。正是她,十年如一日守护着偏瘫在床的前夫,过着常人难以想像的生。1999年6月,丈夫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头部重伤,瘫痪在床。丈夫吃、喝、拉、撒的责任全落在杨海英一个人身上。丈夫丧失了语言能力,不能开口说话,无法用言语来交流,非常急躁,常常把屎尿拉到床上,整个房间臭气熏天。可杨海英总是不厌其烦地询问、揣测他的意思,一边捡拾脏乱恶臭的房间、一边照顾年仅两岁的儿子。每天除了经营烟摊、照看孩子,还要帮丈夫擦身子。之后,还要清洗丈夫换下的被褥和衣服……忙完后,时针已经转到凌晨一、二点。

本来此时劳累了一天的杨海英应该好好休息了,可脑瘫的丈夫总是白天沉睡,晚上清醒,常常在午夜十分狼嚎大哭,刚刚睡下的杨海英又得起床给他喂药,进行按摩……折腾一番,待丈夫安静下来,黎明的太阳已经升起。“屋漏偏逢连夜雨”!单偏瘫不说,丈夫还出现偏瘫后遗症:癫痫和胃出血。午夜,癫痫发作时,口眼歪斜,嘴吐白沫,手舞足蹈;胃出血时:脸色苍白,满嘴喷血,痛苦异常!年幼的儿子总被吓得哇哇大哭。见多识广,出现这种情况杨海英总是镇静自如,只有40多公斤的她想尽一切办法将90多公斤的丈夫一点点地挪回床上,一个来回累得精疲力尽。

就这样,杨海英十年如一日护着丈夫和孩子,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杨海英从不逃避。为了生活,她苦心经营着小烟摊,一月下来,最高只挣300元,加上政府给与的低保金450元远远不够他们一家人的开支,杨海英为了保证丈夫和儿子的营养,每天买半斤肉,肥的炼油,瘦的留给丈夫和儿子吃。一年到头,一家人也从没买新衣,他们穿的全是政府和亲朋好友送来的长短不齐、大小不一的“百家衣”。让她感到欣慰的是,懂事的儿子从来都不哭不闹。

为了给孩子有一个肢体健全的爸爸,杨海英带夫改嫁选择了再婚生活。杨海英和现任丈夫潘昌杰还是一如既往、无微不致、默默地守护着偏瘫在床前夫,至今已过了7个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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