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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事迹 (6)

2011年04月21日 19: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黄静文

许淑清主要事迹

许淑清,女,1959年生,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在多年的经营企业实践中,许淑清坚持做到诚信待顾客、诚信待社会、诚信待员工。

一是诚信待顾客。培养诚信意识,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近几年来开展各种培训班共12次,参与培训的管理人员及员工达6000多人次,着重培养员工保护顾客权益的意识,使广大员工在开展工作中都能以顾客的利益为重,切实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同时牢牢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加强质量管理与流程监控,确保每一件产品的质量,公司的产品出厂合格率都是100%。对出现的质量或其他问题,都能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做到“有诉求必受理”。公司实施“公司+农户”的模式,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推广中草药种植工作,与农民签订购销协议,以保底价格保证收购农民的种植产品。有一段时间由于个别种类的中草药种植面积大,收成好,草药市场价格要比合同上的价格低很多。但公司讲究信用,仍然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比市价高出市价30%的价格,全部收购了农民的草药约300多吨。由此,公司虽然损失了60多万元,但收获了农民对公司的信心,以实际行动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进一步增长了他们开展中草药的种植热情。

二是诚信待社会。许淑清一直认为,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对社会最基本的义务。公司上交税金由2007年的4千多万元跃升至2010年的4.2亿元,短短3年多的时间,增长幅度达到了10倍以上,合计上缴税收近7亿元。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大户、纳税明星企业。诚实待社会还体现在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上。许淑清一直以来热心公益事业,在她的主导下,公司把向社会捐赠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成立了“中恒博爱基金”,每年捐赠资金超过8000万元。积极开展投资办学、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善中西部地区卫生医疗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扶残助残、帮困助学、抗震救灾、灾民新村重建、建设母亲水窖、治病救心等方面的捐赠活动,进入21世纪以来,中恒集团已累计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超过4亿元,许淑清个人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超过4千万元。

三是诚信待员工。一直以来,许淑清都坚持这一个信念: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一定要好好珍惜。除按照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以及做好做足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外,还加大投入,购置车辆方便员工上下班、向员工赠送礼品、过节慰问员工、帮助员工等,使广大员工对企业有认同感。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许淑清公开向职工承诺,不裁员,不减薪,此期间没有裁减员工,没有降低一分钱工资,最近两年还给全体员工提高了30%的工资。许淑清的诚信之举,使全公司3000多名员工倍感温暖。

个人获得主要荣誉有“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广西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巾帼建功标兵”、“红十字博爱勋章”、“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广西优秀女企业家”、“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劳动模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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