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董文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是医改的两个主战场。
2010年2月,我区在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了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广西已有超过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了门诊量、住院量上升,人均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下降的目标,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医疗费用负担逐步减轻。
2010年,我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在稳步推进。去年在柳州、玉林两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且在调整公立医院布局、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医疗费用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取得了新的成效。
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方面,如何巩固既有改革成果,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可持续性?除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公立医院改革内容如何才能有更大的突破?这些都是我区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所要面临的问题。
乡镇医院改革:保障可持续性
新闻现场:3月31日,在兴安县湘漓卫生院,记者见到拿着药方准备划价的张征权。闲聊中,记者得知,张征权六岁半的小孙子着了凉,老人骑摩托车带着孙子从4公里外的源湖村赶来治病。
经医生诊断,张征权的孙子患上了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发炎且伴有发烧症状。医生给老张开了张药方:利巴韦林颗粒(50mg×9)用于抗病毒,克感敏颗粒(50mg×9)治头痛发热,以及阿莫西林胶囊(0.25g×6)、头孢克洛颗粒(125mg×6)。
药费加上挂号、诊查的费用,总价是18.9元。“这可比以前便宜多了,以前随便来看个感冒发烧都得要四五十元。”张征权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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