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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18日推荐截止

  广西新闻网讯  我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通知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委的决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同时,设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要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医院、连队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推荐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部口北新平5号3608室,邮编:100031,电话:010-66015864,传真:010-66015242,电子邮箱为:ddmf2011@163.com。

  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中心420室,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2189963,传真:2189965,电子信箱:gxwmb889@126.com。

  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18日。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5月中旬至8月上旬在中央媒体公示,接受群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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