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广西将检查医药卫生服务价格 若发现乱收费可举报

群众发现乱收费请举报

“此次检查也是密切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说,检查结果将上报国家相关部委。根据国家六部委办的通知规定,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部队医院、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生产、批发、零售)等,都是医药服务价格大检查的对象。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都在检查范围之内。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派出的检查组将对医科大一附院、区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进行直接检查。自治区物价局将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区直17家医院、14个市的25家三级甲等医院等单位进行直接检查。各市县则采取多种形式交叉检查。

群众如果发现医疗机构收费不合理或乱收费,可以直接拨打12358进行举报,查实的将进行处罚。

相关新闻

医药服务价格主要存6方面问题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徐哲)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了解到,2010年,全区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224件,与上年同期244件相比,下降了8.2%,但仍位居各类价格违法事件查处量之首。

  综合各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价格监督执法人员发现,群众举报最多的有6方面问题。一是相同品名、相同规格剂量和相同厂家的药品和医疗材料,医院的售价高于药店的售价;二是部分医院分解项目重复收费;三是个别医院在未详细告知患者“护工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的情况下,与患者签订护工服务协议收取护工费;四是个别医院给患者滥用药,开大处方、高价药;五是部分医院向病人收取住院清单打印费;六是一些民办医疗机构通过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收取患者高额诊疗费用。



上一页 
第 [1] [2]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0
0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