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6日讯(通讯员 周华平)4月6日,笔者从广西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清明节期间,广西共发生火灾18起,无人员伤亡,无较大火灾事故。
据消防部门通报称,发生的这18起火灾,居民家庭火灾占13起,厂房商铺火灾占5起,这些火灾绝大多数是生活用火不慎、电气线路故障和祭祀引起的。
此外,钦州、北海等地消防官兵还参与扑救一些因清明祭扫引发的山林火灾,说明一些群众的安全用火、用电的意识仍淡薄。消防部门提醒,要随时注意身边的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广西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接警出动51次,出动消防车92台、警力538人次,有力地提高了社会面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